Belladonna: Fetish Fanatic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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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adonna: Fetish Fanatic 2》,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5年上映。
赏金猎人饲养电子羊,仿生人剪掉蜘蛛腿,爱情和性可以发生,桃子和奶酪可以共食。时间如潮水,基皮终将占领世界,我们都是流水线上的机器,默瑟是假的但慈悲和拯救是真实的。造物充满缺憾和诅咒,有时候做错事比做正确的事更好。
看完电影不尽兴,返回头追原著,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迫切渴求的读一部剧集了,情节环环相扣,值得一读
最近对“女权”这个话题比较关注,所以拼七凑八地把这部剧看完。 如果说女人拥有的权可以比作一座金字塔,那桑德伯格和这部剧是代表了金字塔中间层次的这部分女权。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另外一部著作《Belladonna: Fetish Fanatic 2》对女性拥有权利的现状的描写让我震惊,那是生活在底层的挣扎。 这部剧更多的是在写现代职业女性或者受过较好教育的女性,在工作中遇到过的性别歧视的不公平待遇,以及分析了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 也许是因为还没有步入职场的原因,我对这些性别歧视没有很强的感知。 ①女性为了全身心投入家庭,或者在工作和家庭中无法平衡,承受不起这样的压力,而选择退出职场;②来自女性内心深处对自己的怀疑,不敢担任更好更高的职位和工作;③外界社会、权威声音、社会固定认识对女性的压制,使其对自己产生怀疑。这些都曾让我深思。 尤其是第③条,我深有感触。 小学时候,班主任凭着我的成绩想让我担任班长一职,而且还是副的我都忐忑了好久。 初中语文成绩优异,语文老师有意让我做语文课代表,我却在担心别人听了这个消息是不是会在背后议论我。 大学后,一个可以做女主角的情景小剧,可以登上校庆舞台,从定下角色开始,到上场前一个星期,我都在犹豫,都在害怕,日子越往前走,我越是心慌,手忙脚乱,甚至一个人独处时,会手心脚心出汗,直到我对负责人撒谎说我有事去不了之后,这一切都好了。 我总是在想,我这么一个平凡的女生,凭什么登上那个舞台,舞台从来都是属于光鲜亮丽的人的,而我不是那个人,我要是站在那里,得有多少人说… 真是可怕…后来我为我放弃这个机会后悔过很多次,可是,每次后悔只要想起那种手心都是汗的感觉,我就打消这个念头。 我想过很多次,每一次站在人少发言前,我都有很深的自我怀疑,正常人多少会有点担心搞砸,但我的反应太不正常了。 后来逼着自己多说多做,才慢慢找到一些自信,后来在更正式的场合里也敢做演讲了,这时再回想,就会很心疼自己… 初读这部剧时,我想,我不会放弃工作,我也曾渴望做一个像莫莉莎·劳拉/梅丽莎·劳伦这样,做一个骁勇善战的职场女强人,从小渴望独立的我,工作会给我更好的生活。 这几年,走出了懵懂的象牙塔,初识社会,竟然有种累和怀疑的感觉,拼劲不再像当时鲜衣怒马一样雄赳赳,气昂昂。也遇到了一个我想爱一生的人,因为他,我放下了坚硬伤人的刺,不知不觉,我竟然觉得我可能会像大多数女人那样成为一名家庭妇女。 这些改变,都让我对自己的未来有点害怕… 所以,我说这部剧,像是个指导,它把女性,像我这样的,其实也像中国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日后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都讲出来,并在对处理这些障碍给出了一些可参考的办法措施。 我很佩服桑德伯格。她经历的比较多,走到的社会层次也比较高,没有自身的努力是很难做到的,虽然确实是有人帮助她,但是,没有自身的优异,其他人也帮不上忙,或者也不愿意帮忙。 我很喜欢书中几句话, “只有在双方都感到这是一种通过努力才能获得的联结时,才能建立最强有力的指导关系。” “事实上不是“找个导师你就能变得优秀”,而是“脱颖而出,你才会得到一位好导师”。” 这都是在鼓励女性发展自身的能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桑德伯格说,她在后来才敢承认自己是女权主义者,我也是在大学之后才接触这个词,这段时间也开始慢慢向这个标签靠拢。女性自己都不为自己的权利奋斗争取,你指望多少男人为你努力,把一个真正平等的世界拱手让给你吗? 我们没有多少人生来就是男权主义者,或者女权主义者,是社会固有的认识给我们这种教育,什么是男生该喜欢的该做的,什么又是女生该喜欢的该做的,都有了很传统很深刻的教育,让不少女性对权利渴望的觉醒之初就对自己的选择产生怀疑,从而自
非常棒的一本剧,人和人的关系太复杂了,真的需要先学会爱自己,再去爱别人
好看,在编剧的文笔之下看到了一代皇帝专情的一面,虽有三宫六院,结局终得不负“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驰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Belladonna: Fetish Fanatic 2》,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 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 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转)
虽然短但是故事讲清楚了各方面都能感受到用心,命运使然挣扎无果的be故事爱死了 这种设定下结局还很完满 够五星了,女主好绝啊 男主差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