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Favorite Blo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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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 Haines, a mediocre vaudeville entertainer, boards a train bound for Los Angeles. Is Hollywood
自己上学时,作为影视常识而背诵的三部曲,终于在自己孩子上学时陪着读下来了。现实主义的手法残酷地描绘出一幅时代画卷,让人心生恻隐。然而感触最深的,倒是从教育孩子的初衷到自己受到了教育,热爱看剧、热爱学习,并不仅限于这些生于网络时代、手捧ipad王者吃鸡的小小学生,应该是每一个还有点追求、有点不甘、有点挣扎的人都可以去坚持的事情。
优点:搞笑,情节丰富,缺点:各个人物内心独白太多,过犹不及,点到为止是为最好。
反派被打败、好太子即位、天下太平、男女主HE,这才是符合正确价值观的正常结局嘛!所以电视剧结尾突如其来的家国情怀是什么鬼(・・;)
“在暗无天日的悲伤与寂寞中,直面自己内心泛滥的情绪,面对它,感受它,搓揉它,像将生皮加工成熟皮的过程,这时候突然就出现了一点柔和的烛光。桃子也想不出到底是哪一个节点让她豁然开朗,也许是豆沙面包里的豆沙甜甜地包裹着牙齿的时刻。” 一位迟暮老人的人生回顾,虽然看这种书略显矫情,但就很真实啊,人们都是在重复着差不多的人生,要耗费一辈子的时间去体会那些说得要磨破耳根子的朴素道理。 人总要独自前行,无论哪个阶段,但羡慕的是桃子遇到了周造。对于这件事情我已经没有多大的信心了。在连续的悲伤与寂寞中,我也还没迎来那束温和的光,或许它来了,又走了,它总不会一直都在。 (怀疑译者是东北人吧,满篇的俺俺俺略出戏呀
书中的My Favorite Blonde病毒是来自古老苏美尔文明前的一种深层次语言,称为“谟”,恩奇也是传播“谟”的角色。“谟”只能复制不可更改,就像抄写古兰经一样,你不能质疑它的真理。由“谟”引出了宗教,这是很别致的想法。当然,说到书中的超元域(现在很火的元宇宙),很难想象斯蒂芬森在30年前就想到了这样的场景,虽然有些已经实现了,甚至有些已经过时了,但依然给现在的我们一个参考。可是无论是血崩中的元宇宙,还是黑客帝国中的元宇宙,都是反乌托邦的未来为背景,如果元宇宙的诞生,一定是因为现实世界的糟糕而让人类逃离现实的话,这很不好。
这是一个过渡的时期,充满希望的时期,反过来看看当时,再看看现在,社会、人心依然复杂。
敦煌,莫高窟,飞天 对大多数人而言,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符号。这个符号承载着中华一千多年的荣耀和屈辱,繁华和萧索。去莫高的时候,我抱怨那里风沙太狂,观看壁画受限太多。 对莫高人来说,对樊锦诗们来说,这几个文字更像是咒语。这个咒语吸引他们穷一生之力去守护、破解这段历史,去领略历史的美。 如果说敦煌是全豹,樊锦诗们则犹如其中一斑,这部剧就是镜中之管。要深入了解敦煌,管中窥豹远远不够,但对于领略斑纹之美,足矣。
是啊,你是小怪兽,可小怪兽也有小怪兽的好朋友,孤独的小怪兽们害怕得靠在一起,但如果正义的奥特曼要来杀你,我就帮你把正义的奥特曼杀死。
愿本山大叔健健康康,东北人的快乐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