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 Not Distu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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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Not Disturb》,喜剧作品,美国出品,2009年上映。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努力你的人生是旺季, 懒惰你的人生是淡季。
骑行听书之《Do Not Disturb》: 这部剧包含佛法对人生经常遇到的180个问题的答案,每一个答案都很禅宗也有所启发,摘录其中稍有体会的感悟: 1.为什么要学佛?——学佛是为了成为更好的人。在这一点上,不管是儒家道家,还是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殊途同归。 2.如何保持心灵的宁静?——找到自己的内心。个人觉得,内心宁静是最难也是最好的生活状态,需要一生修行。 3.什么是自由?——摆脱社会的惯性才是真正的自由。
人性的觉醒、艺术的追求、阶级的反抗、种族的平等,这些人类社会中真、善、美的东西,却在生活中没有志同道合的人。这究竟是一种偶然,还是一种必然?四个人都将知音知己的形象安排在一个哑巴身上,而这个哑巴呢,则将一个疯人院的聋哑人视为知音知己。正常人找残疾人,身体残疾者找精神残疾者,这是怎样的一种隐喻或者讽刺?并没有看不起残疾或者病患的意思,只是看到他们最看重、最需要的交流其实完全只是一种单方面臆想、一厢情愿的输出,建立的完全是一种不存在效率的沟通,未免会感到一点悲哀。书中,还有类似的情节:丈夫虽然心中有爱,但和妻子只建立起了冷漠;父亲虽然心中有爱,但和子女只建立了隔阂;男人虽然心中有爱,却被女孩误以为怒意;共产主义者和种族解放者之间本该有共同点,却始终讲不到一起。 我们对此该如何评价?或许,从人性的角度讲,并不是所有的沟通都会成功,并不是所有的沟通都有结果。沟通本身就是一种结果。想想也是,交流是我们人类固有的一种需求,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需要讨论出一个结果来,只是需要一个人在身边,静静地听自己倾诉。不过,这又是人类孤独的又一证明。 书中有两点没看明白: 一是剧集开头,安东尼帕罗斯为什么在病愈后性情大变,想方设法地去为难辛格直至被送去疯人院?到了疯人院之后,他也没有丝毫有想念辛格的意思。 此前他们同住10年相安无事,为什么一场病就如此了呢?是长期嗜酒造成的身体损伤以至于影响到了精神状况?还是因为受到辛格谨遵医嘱的管制以及动漫玩笑后进行报复?还是厌烦了作为辛格倾诉对象的现状?或者是大病过后出于对死亡的恐惧而进行的放纵? 二是剧集末尾,布兰农在灵光一现中到底明白了什么,使他兴奋又恐怖?是明白了人人都会孤独,还是孤独避无可避? 最后,编剧通过这部剧集想要表达什么?记得之前写过的一句话:有些话无人可说,有些人无话可讲。所谓的热闹和陪伴都是一时的,而人类除了孤独,终将什么都没有。所以人生一世,注定百年孤独。 我们害怕孤独,就像天性害怕黑暗和死亡。我们不断地寻找朋友、寻找爱人、寻找同志,去建立身体、情感、精神上的联结。可惜,摆脱孤独的尝试总是一时欢喜、一世徒劳。或许我们只有明白了孤独是人的本质属性,好比黑暗永远和光明相随,我们才能更好地和孤独相处。 于是,向内心而行,去点亮心中的光明。 在人生路上,珍惜同行之人,相互扶持;从容独行之时,慨然而歌。
《Do Not Disturb》的编剧是弗兰克尔,就是那本治愈和激励了很多人的《Do Not Disturb》的编剧。这本小书是弗兰克尔的演讲剧本,内容上还是探讨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生命是否是有意义的?对于芸芸众生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可能不是肯定的。在人生道路上,当遇到挫折遭遇不幸,对生命的无力感虚无感都会使人产生消极情绪,觉得活着没什么意义。而弗兰克尔在谈论生命的意义时,会结合他的集中营经历展开讨论,以一种极端的生存环境案例刺激读者的神经。 弗兰克尔没有对生命的意义做宏大的形而上的叙事,他认为生命的意义只能是很具体的,是具体到个人生活细节的。也就是说,生命的意义是活在当下的。从概念的角度来说,弗兰克尔认为,在生命的意义这件事情上,主体并不是人,也就是说,并不是人去寻找生命的意义,而是生命本身会质问你活着的意义。 有的人会说,我活着就是为了幸福快乐,不用去想什么意义不意义。实际上,幸福快乐是一种结果,它本身并不为生命提供意义。幸福不应也不能成为人生的目标,追求生命的意义才是人生的目的。弗兰克尔引用索伦·克尔凯郭尔说过的一个寓言:通往幸福的门总是“向外”拉开的,当人们试图推开通往幸福的门时,它反而会关上。 对于实现生命的意义,弗兰克尔指出的三条途径:第一是做事、行动、创造;第二是体验,如体验自然、艺术或者爱别人;第三是发现不可改变的、注定的、不可避免的被人生限制的价值并主动适应限制,做出反应,接受命运。说白了,你既可以做一个影响世界的大人物,也可以为自己的兴趣爱好活着,更可以是平凡的但能感受生命存在的小人物。 私以为,在这个科技大时代,会有越来越多的工作被机器所替代,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无用的人”,也会引发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背后的个体,就需要回答生命的意义,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你都需要做出一个选择找出一条生活路径。 我很喜欢周国平说过的话,每个人都应该找到自己最合宜的位置。
读完《Do Not Disturb》,追完长思。 作为日常书信的打包集,《Do Not Disturb》文笔并不算佳,通篇几乎都是琐碎的叙述,算是难读的书。 这部剧,我看下来的感觉是,里面充满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满满的爱。这种爱,无私而伟大,像母鸡孵蛋一样无微不至,甚至有种强迫症式的味道,说实话,这是很少见的。 查阅了相关资料,我才恍然大悟。 傅雷的童年是无比孤独的。父亲傅鹏飞在他4岁时就被土豪劣绅诬陷入狱,含冤病逝。母亲李欲振为洗刷丈夫冤情,东奔西走,几个稚子相继夭折,她对唯一幸存下来的儿子抱有一种病态的期望,十分严厉,甚至有时候丝毫没有为人母亲的温柔。 傅雷从小就被母亲关在书房里看剧,但性子很野,多有偷懒,结果母亲趁他念书睡着的时候把铜钱绑在他的肚脐上,滴上蜡烛油烫他;虽然没有读过四书五经,她却听得出傅雷背诵的“孟子见梁惠王,一块棉絮换两块糖”是错的,给了他一顿好打;傅雷学会了逃学,她晚上趁儿子熟睡,用土布把他的手脚绑起来,拖到附近的池塘边,一边拖一遍还哭:“我们娘俩没指望了,不如跟着你爹去了吧!”直到他的呼救声惊动了邻居才解了围。 不幸的童年无疑造成了傅雷心理上的缺爱。《Do Not Disturb》为何写满了父亲对子女的爱,爱到付聪几日不写信傅雷就寝食难安?我想,根源就在这里。 傅雷的爱,爱得简直让人窒息。 《Do Not Disturb》“代序”的编剧楼适夷曾经说,傅雷的孩子们在他面前都小心翼翼、大气不敢出,只有等他出门了,才敢大声笑闹。 他规定孩子应该怎样说话,怎样行动,做什么,吃什么,不能有所逾越。 傅聪在楼下练琴时,傅雷在楼上监督。一走调,傅雷就会大骂,甚至抓着傅聪的头往墙上撞。 他还喜欢随时的暴怒,抓到东西就砸人。5岁时,傅聪在客厅写字,父亲在吃花生,不知何事就火了,“顺手抡过来蚊香盘就往他脸上砸,击中鼻梁,顿时血流如注”。 傅聪不听话的时候,傅雷还把傅聪绑在自己家门口,让邻居们都看到,以此警告傅聪。 傅雷在家里常常会摆出一家之主的谱,把家里热水瓶的摆放位置,和空瓶灌水的次序都规定得死死的;连家里撕日历这样的事情,都只准保姆动手,妻子朱梅馥一动手就会挨骂。 傅雷打牌输了,他会怪妻子不在旁边给他当参谋;烧饭、洗衣、带孩子、查字典、切集、抄稿、写信这样大大小小的琐事,傅雷傅雷全部都一股脑丢给妻子朱梅馥去做。 在结婚之前,傅雷可以说就是个渣男。当时已经和朱梅馥正式订婚,就爱上了法国女人玛德琳,还专门写信要解除婚约。后来因为玛德琳太过开放,傅雷吃不消,才又回心转意和朱梅馥成婚。 结婚后朱梅馥怀孕三个月,傅雷出轨。一次傅雷出差时,偶然结识了一位豫剧女演员,结果两人纠缠不清,傅雷还专门为她作诗一首。 婚后三年,傅雷爱上了刘海粟的小姨子陈家鎏(成家榴),并且,公开追求她。这时,傅雷都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陈家鎏人长得漂亮,又是女高音歌唱家,傅雷视其为“女神”,爱得几近疯狂,不仅白天一起谈天说地,晚上还给她写情书。 后来,陈家鎏去了云南,傅雷魂不守舍,简直无法继续工作。妻子朱梅馥看在眼里,心疼在心里,做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她打电话给情敌陈家鎏,很诚恳地对她说,“你快来吧,你来了,他才能写下去。”陈家鎏果真回来了,陪在傅雷身边,他果真安心地写下去了。 …… 《Do Not Disturb》里,傅雷有对自己年轻时的荒唐,做过反省和解剖吗? 为什么《Do Not Disturb》让很多人感动得浑身颤抖? 为什么金庸评价《Do Not Disturb》,“傅雷先生的家书,是一位中国君子教他的孩子如何做一个真正的中国君子”? 这位中国君子的档次,并不比郭敬明高。明明应该是一个小众人物的书,却几乎被捧上神坛。 我觉得,有时犯过错的人,如果用自省的精神来写书,书可能会更有价值,就像和珅写本剧叫《做官
快點更新啊,编剧別顧著搞什麼動漫版的了,動漫版更新慢,時間短,騙流量的
不知道怎么形容的一本奇书。鳗鱼知道自己最终要游向马尾藻海,那么人会在哪个时刻才能知道自己的归途呢。
总体而言,后期写商业的比较少。算是比较真实的文章了,没有特意塑造光辉伟岸的男主形象。可惜最后的祝死意难平,终归是遗憾。
沙琳·阿摩亚老师写得真是太好了,以前上历史课的时候,我的老师总是说:"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结合此剧,我也认同书中的一个观点——对历史的好奇心,其实就是为了寻找真正的自我。探索我从哪里来,而知我要到哪里去。万事有缘由,万物有根源,一边读一边思考与咀嚼其中意义,简直妙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