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玫瑰The Blood 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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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玫瑰The Blood Rose》,恐怖作品,法国出品,1969年上映。
认知天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法,活到老,学到老,永不言弃!
终于看完。这部剧与之前刘星教授的《血玫瑰The Blood Rose》更倾重于哲学性(介绍它的法的哲理和源头与发展)相比,更具有学科特点。从中习得了很多法学的重要概念和基本原理框架。是初学者「扫盲」的重要剧集。两本剧应当结合起来,才能算是窥见法学的大致轮廓。
开始挺好看,后来有一段觉得有点无聊,加快速度,中间这段略拖沓。到后来李婆子失踪这里又好看起来了,很抓人,想知道结果。后面的节奏也快了些,番外篇也挺好看。
大家好,我是Claude Mulot老贼,你们不用猜最后boss是谁了,其实就是我,我有4个儿子,路明非、凯撒,楚子航,芬格尔。他们之中只有一个是我真正的儿子,其他都tm隔壁老王的,我决定设下重重关卡来考验他们,最终找到我的亲生儿子。里面最出色的是芬格尔,他太出色了,他甚至差点触及到我的秘密,但是我发现他不是我亲儿子,我的儿子怎么可能这么聪明,后来我就把他女朋友杀了,他也变成了废材,一生活在痛苦当中。第二个发现我秘密的是楚子航,他也不是我的亲儿子,他长的太帅了怎么可能是我的亲儿子,我效仿第一个,杀了他最爱的人——夏弥。但是他太坚强了,即使杀了最爱的人他也没受到致命的打击,这样可不行,我抹掉他的存在,让他母亲发了疯,还把最喜欢他的人也给杀了,但是……mad这样还不行,芬格尔就杀了他的爱人就不行,等等,难道芬格尔是装的,我不得不陷入沉思。现在芬格尔和凯撒越来越接近我了,我决定把他们两个都做成冰雕。什么,凯撒是亲儿子,这怎么可能,凯撒他这么有钱怎么可能是我亲儿子。这么一想我的亲儿子就剩下路明非了,我把最喜欢他的女孩杀了,还差点把他最喜欢的女孩杀了,希望他不要恨我,一见面就要杀了我……
是一本学习如果健康成长,让你体验心智成熟的好剧。真心欣赏,爱上无所事事的美好。把不完美当成人生的独特印记。
没有宗教式的信仰和艺术家式的迷狂,理想主义终究会被现实主义击败——这真是一个令人绝望且悲哀的事实。 但是我颓然而欣然接受 并且简单热爱。
编剧想表达的观点很简单:经济腾飞的繁荣表象下,女性受传统观念和社会结构的影响,默默无闻的主妇工作被视为理所当然,无法在经济社会被认同,无法体现个人价值,为逃避现实转而酒精成瘾、购物成瘾等。男性充满抱负、事业有成,实则是被资本主义榨干的另一种无价值、另一种成瘾。从女性的角度切入是很敏锐的,尤其那是在1982年,距今40年,编剧还是一位男性,而且最后也没有局限在女性的问题上,而是试图探讨整个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影响,大家都是受害者,可惜这部分没有深入。 如果没有彩蛋里的那些反思和补充数据,这部剧就完全沦为故事会读物了。选择的故事让人咋舌,乍一看既典型又普遍,可是仔细想想大多都停留在个人问题,浮于表面,且反复累赘。内容基本都是主妇们的单方陈述,加上心理学家的分析,被控诉的男性完全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很多烦恼非常私人化,是人与人的问题,而不是人与社会的问题,打包放在一起拷问男性或者拷问社会就有点取巧和拔高了。
她希望孩子成为这种人,「对弱者赋予同情,对傲慢者强硬以对,对那些爱你的人宽宏大量,对那些颐指气使的人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