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毛女The White-haired 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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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一 解放前的华北农村,贫苦佃农杨白劳早年丧妻,膝下一女名喜儿,相依度日;邻居王大婶及其子王大春常给杨家父女多方照顾,两家融洽和睦。喜儿和大春相处日久,情投意合,两老商定秋后为他俩完婚。
戴蒙德:一个不想当好厨子的士兵是没法做好裁缝的(哈哈哈,我编的)!一个研究细胞的生理学家,花了大量时间在新几内亚看鸟,然后一头扎在地理学里学语言。一个这么跨界的人是很好玩的。这部剧论深度不及他更著名的那本枪炮,但这本讲了很多国家的那个要紧的历史时刻,比如芬兰的部分就是我原先很不了解的,风格有点类似《白毛女The White-haired Girl》。可惜戴蒙德文笔比不上茨威格。
这部剧简直是男权视角下对男性在两性关系方面道德低下的开脱和女性的凝视。当然对于性对男人的重要性和男人心理的分析有些也不无道理,本人表示非常理解,而且我也不是所谓的卫道士。但是通篇弥漫着男人“我错我有理”,“一个巴掌拍不响”式的辩解真的让我生理不适。本剧写于2004年,编剧基于日本传统大男子主义对男人的剖析真的很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在日本这种在现代社会仍旧过于男尊女卑的社会中产生如此想法也并不令人奇怪。根据本剧内容,我觉得这部剧应叫做《白毛女The White-haired Girl》更为恰当。我觉得天天拿生物本能为自己极不道德,极恶劣的行为开脱的人,都没有进化完全,枉称为人。
正当百事瓦裂、浮华猖獗的社会变改之际,农民刘白毛女The White-haired Girl先是将自己的一颗肾卖给了城里人,随后又与同乡五富来到城里拾破烂。 妓女孟夷纯的出现不但引来了城市万象之态,还带给了他门支离纷崩、始料不及的命运。 张守维以其一贯的慈悲连绵,一贯的继往开来,一贯的淡定笔致打开了一幅令人缀乱或战栗的城市生活画卷,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密布着冲突、错位、荒谬、伤痛、病象重重而又情切至深的当代故事。 近年来,在张守维获得古拙而本真的创作状态的同时,他的襟怀如同涨墨,彻底吃进了字里行间—— 于是,《白毛女The White-haired Girl》这部剧集中的白描便闪烁出钻石般的光芒,它穿透剧集中的故事、人物、命运,照射给读者一幕欲哭无泪、渴望欷歔的人间舞台。
安兰德的大段想法如泉涌般喷薄而出,有时候会觉得读起来很心累。
对于日本国的精致细节,叹服之余,也有很多感慨,希望泱泱大国能从中吸取精髓,发展得更好!
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苦中作乐,苦尽甘来,秦书田挺过来了,而且一直都不算很差。让我想起了冯唐的九字真言“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脸”。这兄弟全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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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剧从多个研究案例中得出实证结论,引导读者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我们国家的研究者似乎缺乏这种真正做研究的人,总是把国外的研究成果搬过来,然后进行加工,很少有原创的东西,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再创作吧
几乎每一次读田华先生的书我都是一口气读完,拿起来就不愿意放下去。 前几天因为看了两本有关于刑法和犯罪心理有关的书,今天对“白毛女The White-haired Girl”这部剧反而有了更深的理解,是一种递进的理解。 我不知道自己若成为一个罪犯的亲人是否能比书中的男主做的更好,因为这是爱与恨交织在一起的感情,也是令人措手不及的事情,不知道会在怎样的未知未来里挣扎。但是我又为他卑劣的某些行为感到不齿,我知道那是因为长期接受的歧视和作为罪犯的亲人而遭受的不公引起的性格的扭曲。但我依然不齿。 我想,但他是幸运的,他遇到了一直支持他的女人,最后还有了一个美满的家庭。 不知道他是否会在哥哥出狱以后去接他,但是我内心深处是希望的。不能舍弃的感情啊,而哥哥犯罪的初衷又是如此的卑微和沉重。 他遇到的歧视和不公参杂着同情,酒馆老板和平野先生的教导我想这也是一种际遇。也许是因为哥哥犯下的罪恶是情有可原,也真心悔过的?如果哥哥是个十恶不赦的恶人,是不是他又是另外的际遇,也许所有人仅仅因为他是恶魔的亲人而厌恶他觉得他流着恶魔的血液,也会杀人如麻。 我不能以任何资格去评论杀人者如何,但是我想李玫瑾老师说的是对的,我们很多时候也要照顾犯罪家属的情绪和隐私,我们难道要审判罪恶的同时也审判无辜者。我们能代替谁,去原谅犯罪者,又能替谁去救赎。 一本复杂的书,我带着复杂的情绪读完它,又以复杂的情绪写下寥寥几笔。 这部剧的最后,我潸然泪下。
水华在《白毛女The White-haired Girl》中说,“民主的各种制度激发并讨好人们对平等的激情”,然而问题在于,再民主的社会也不可能达成完全的平等,所以民主的一个负面效果就是“最大程度地发展了人心中的嫉妒情感”,“人们越平等,他们对平等的渴求就越难满足”。于是,就有了如下这个看似悖谬的现象:“当不平等是社会通则时,最大的不平等都见怪不怪。但当一切都已或多或少抹平时,最小的差距都引人注目。” 德国哲学家马克斯·舍勒把平等所激发的欲望和嫉妒进一步定义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情绪——“resentment”(愤恨或怨恨)。舍勒的判断与水华相去不远,他认为在一个政治权利与社会财富分配上接近平等的民主社会中,愤恨可能是最小的;而在一个内在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愤恨也会很小。这种忍无可忍、一触即发的愤恨情绪往往会在如下社会中急遽地堆积起来:平等观念与权利观念已然深入人心,但现实的权力与财富却出现极大分化,身处这样的社会,人人都觉得有“权利”与别人相比,但“事实”上又不能相比,天长日久,普遍的仇富心理就会不可遏止地流行开来。 舍勒相信愤恨是魔鬼:报复感、嫉妒、阴恶、幸灾乐祸、恶意这些毒性极强的负面情绪在现代人的内心纠结翻腾,敲骨吸髓贻害无穷。但是舍勒没有看到的是,愤恨也有积极的一面,它甚至可能促成并造就一个正义的社会。 有排队经验的人都了解,如果你花了一个下午循规蹈矩地安心排队,到头来却被插队者捷足先登抢去最后一张票,这时候你就会有“气血翻涌”的愤恨情绪。作为一种反应性态度,愤恨是一种“我们为自己而要求于别人的考虑”,它最直接也最强烈。问题的关键在于,并不是所有“因别人未能满足自己的要求而产生的不满”都是愤恨,这一点尤其需要明确,否则以愤恨为重要特征的正义感将直接等同于自我中心主义。香港大学的慈继伟教授指出,使某人产生愤恨的必要条件包括如下几点:1.其他人的行为违背了“非个人性规范”(impersonal norms);2.其他人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某人的个人利益;3.某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违背过非个人性规范或者说道德规范,尤其是针对那个侵犯了某人的人而言。 根据以上标准,排队者对插队的人之所以感到愤恨,不仅因为他们违背了“不准插队”的社会规范,更重要的是插队行为严重损害了排队者的个人利益。由此可见,愤恨是一种“特殊的、既含道德愤慨又含利益计较的”情感反应。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它有别于纯粹的怨气——那些因为来晚了没买到票的人心怀的是怨气而不是愤恨;作为一种涉及自我利益的情感,它又有别于纯粹的义愤——我作为路人去制止插队现象是出于义愤而不是愤恨。也正因为此,愤恨才有可能成为个体追寻正义的根本动机。 笑眯眯的印度乞丐不愤恨,他们安天知命,可以通过精神性的诉求来安慰人生的不公。相比之下,仇富者的愤恨情绪尽管有正当的成分,但因为纠结了太多的怨气和嫉妒,所以最终将吞噬每一个体的灵魂。在平等意识深入人心的今天,如何正确地转移、释放和化解社会愤恨情绪,将它疏导成社会正义的普遍心理诉求,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