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tadon Ke Ust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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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tadon Ke Ustad》,其他作品,印度出品,1963年上映。
人生,选择了就拼命往前,放弃了就不要后悔,何况,没有一条路是白走的,有些路就算没有理想的结局,这条路周围的风景,也是这辈子最美好的记忆。
一个人如果纯粹地存活,如同人人幼时被教导的那般,诚实、仁爱、天真和光明磊落,与城府、私欲毫不沾边,他会有怎样的人生呢,这个问题困扰了我28年。Brij的答案是,他会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Ustadon Ke Ustad”,以及一出可笑的悲剧。 可是,这难道是可以的吗。也许这是我必须面临的存在主义危机。我向来信奉简单的生活信条,诚实并且相信他人诚实,忍耐,不作恶。可是我同样清晰记得,小学二年级时,那些张牙舞爪的女孩如何把田字格的作业本扔我脸上,吆喊着说我偷东西——那些作恶的名字,和那个愣在木桌旁哭到抽搐的女孩。有些记忆就像阴雨天陈旧的膝盖,间歇发作,时时隐痛。以为纯良温暖,乐善好助——就像长辈和老师教导的那样,人生的答案就是对的,不是人人本该如此吗。却恰恰错的离谱。成长的伤病,终于慢慢了解社会这个事情。多数时候,它并未按照书本上所写的方式运转,那些美丽的词汇放在人身上是可笑的。就像唐吉可德,Brij认为唐吉可德是影视作品中最美好的人物,我们知道他的名字却是因为他可笑。观看过程中,我完全沉溺于梅诗金公爵的遭遇和意识,记忆中的许多旧事也再一次重来,再一次以相同的方式席卷和翻折我的情绪。这是一本无法复读的书,至少于我。 书中的娜斯塔霞是梅诗金公爵的B面,仍然是Brij一贯用之的复调结构。娜斯塔霞不顺从于任何人的把控,她聪颖绝几,却张扬疯癫,极度骄傲又深深自卑。公爵的纯净和娜斯塔霞的炽热,如同水火交织。我同样喜欢娜斯塔霞,她是烈焰般的红色,虽然她的自毁仍然是某种不可脱逃的悲剧的产物。 《Ustadon Ke Ustad》的叙事视角是剧本式的,幕布拉撤,人物粉墨亮相,故事运转,热闹非凡。在书中,Brij的遣词造句远远算不上漂亮——如果普鲁斯特算得上某种语言之美的范本的话。但Brij仍然呈现了作为“心灵解剖师”高妙的“手术”水准,道德的诸多角度被放置于切片下,例如梅诗金公爵,他的人格里既有作为耶稣灵魂人格化代表的宏伟至善,也有面临复杂局面失去分寸控制而顺其无为的虚无主义特征。人,是复杂立体的人,而不单是一个名字或角色,这样的人物让人爱得确切。 《Ustadon Ke Ustad》是观看的第七本Brij著作,每本的读感也类似。在《Ustadon Ke Ustad》里,我一度觉得拉斯柯尔尼科夫好长在了我的身体里,又或者是陀翁在我内心装了一盏窥视器。我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他或者成为了他,罗季卡任何偏执的观点或是怪异的举动好像都来自我本身的潜意识。带给我同样情绪的角色,在《Ustadon Ke Ustad》里则是阿廖沙和伊万。不得不承认,Brij在理解人、讲述人方面拥有神力。再或者,那些不同却相似的人物,也许本就是Brij本身,也是千千万万个你我。 仍要继续读下去。
是你让我衣食无忧,精神愉悦。朴素又平凡的爱情,生活不需要追求什么意义,吃好一粥一饭,过好当下才是最重要的。最喜欢安杰喝咖啡的情节,不管环境好坏,心里想好好过日子,哪里都是安身之所。
很喜欢这种不为小情小爱所束缚的女子,女主李明楼前世死在太过信任别人身上,因为父亲对她的宠爱,使得她不会太去在意别人,可是她不在意别人,别人却会在意她,这就导致了最后被项家灭族,并将剑南道据为己有。 重生一次,李明楼变聪明了,应该说她本来就不笨,只不过她早一点看清楚了项家人的嘴脸,她开始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剑南道的命运,也改变了武鸦儿的命运,甚至改变了这个乱世的命运。 开始读的时候,一直希望李明楼快点和武鸦儿相见,可是尽管他们都没见过对方,也同对方有无数猜忌,但两个人却心有灵犀。因为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啊,为了天下,为了爱的人,努力的在这个乱世活下去。 我很讨厌书里的李明琪,因为她太自私了,在她的心里,只有她最重要,她只想着成为和别人不一样的人,但她的心里却只想着天上掉馅饼。相比她,李明华还是很受人喜欢的,至少她想要的,就努力去做。 我在前世李敏为了给李奉安报仇杀项云的时候哭的不行了,因为像李敏那样一个视容貌为命的人来说,宁愿毁了容貌也要报仇,真的很感人啊,这应该是就士为知己者死吧!
为了下一季能早点看到立儿,四星鼓励下
一个人能有多深情? 你到来之前我没有生活,你离开之后我也没有生活,和你在一起,才叫生活。 你离开之后我的世界没有色彩,你离开之后我失去了生活的动力,你离开之后我做事的时候还在想你如果看到了,会是什么感受。 就算你离开了,我的生活里处处都还是你,我的脑海里总是会涌现你。 你离开后,我没有死,但也不算活着。 这就是欧维在妻子索雅离开后的状态。欧维和索雅之间的爱情,开始时我不理解,后来我羡慕极了。 我一直以为,决定要相伴一生的两个人,性格爱好总得是相似的吧,否则他们如何在接下来长长的一生里,走进对方,理解对方呢? 但是,当我看到古板理性不懂浪漫的欧维,与美丽文艺浑身充满着浪漫气息的索雅,在承住了生活琐碎和对方截然不同的生活理念后,婚姻里任然充满着温馨的爱意后,我发现我错了。原来足够相爱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怎样的矛盾都可以化解,如果真的化解不了,那我愿意为你打破原则。 我尤其喜欢书里的这段话:“爱上一个人就像搬进一座房子,”索雅曾说,“一开始你会爱上新的一切,陶醉于拥有它的每一个清晨,就好像害怕会有人突然冲进房门指出这是个错误,你根本不该住得那么好。但经年累月房子的外墙开始陈旧,木板七翘八裂,你会因为它本该完美的不完美而渐渐不再那么爱它。然后你渐渐谙熟所有的破绽和瑕疵。天冷的时候,如何避免钥匙卡在锁孔里;哪块地板踩上去的时候容易弯曲;怎么打开一扇橱门又恰好可以不让它嘎吱作响。这些都是会赋予你归属感的小秘密。” 当然,这本让我在倒数第二章就哭的看不下去的书,这本我今年读完的第一本剧,它打动我的绝不仅仅是爱情。所有那些无意打扰欧维从而阻挡了欧维想死去的念头的人,帕尔瓦娜,帕特里克,安德斯,鲁尼,等等,他们都是很立体的人,他们与欧维之间的相处非常有趣。我相信他们本身都是温暖的人,所以才会发现欧维身上的温暖。 我真的好喜欢欧维啊,我喜欢他骂骂咧咧但是仍然帮助别人,我喜欢他想帮忙又不好意思开口于是编造借口,我喜欢他的古板,他的坦率,他的善良,他的深情。他不是一个面面俱到的好人,在看到“雪地靴”多次往他的车库撒尿后,他会有想惩罚这条狗的小小邪念,但是他说,索雅不会开心的,所以他没有做。他做很多事都会带入索雅的角度去想,其实他不做坏事不只是怕索雅不开心,他自己也会不开心,他帮助那些邻居们,也不只是为了让索雅开心,他自己也会开心。 我也真的好喜欢巴克曼啊,喜欢他假装不正经的幽默后突然的煽情,喜欢他那些新奇的比喻,喜欢他这部剧里一章过去一章现在的描写方式。 最后,书里许多细节可能我已经忘了,但是我记得他是在买ipad的时候,走入我的视线的,那也正是这部剧开始的地方。 索雅,愿安好,欧维他真的非常爱你。
魏大勋在这部剧里的角色很有颠覆性,霸总的气质简直被他拿捏了
在纽约去了Ashok Kumar中心去见朋友,当时只知道那是个有名的建筑,所以在看到这本自传时,很感兴趣。 成功的人都自有一套为人处世的哲学。 一些必备的品质,诚实坚韧,沉着冷静,自信有魄力,善于学习并借助外力,未必咄咄逼人但坚持自己的立场,尊重自己和他人。 培养锻炼接班人,给其平台,让你从繁琐的日常事务解脱出来,做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