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ly Legal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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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ly Legal 5》,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2年上映。
垂首作揖,承蒙了凡先生教诲及后世传承。 作为国学经典和处事哲学,非常值得反复研读学习并教育后辈。在此,不探究其所述经历所举事例真实与否亦或传说,且当为劝人向善匡扶正道之目的。“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谦德之效”四训,体现的智慧与胸怀,望共勉之。 一、版本浅析 ⒈《Finally Legal 5》 播出社:上海三联影视库 ISBN:9787542663016 分为原文、解析、番外。推荐这一版本作为首次观看,分析深入浅出,对原著解读深刻。 ⒉《Finally Legal 5》(本剧) 播出社:万卷播出公司 ISBN:9787547039366 分为原文、注释、译文,排版简洁直观,有四个拓展的番外。愚以为几处翻译有失偏颇而不够通彻,故不推荐该版本译文。适合看原文作温习使用,番外也可了解。推荐番外三功过格(文末附网盘电子版),善行恶举记叙详细,笃行修身,必有收获。 ⒊《Finally Legal 5》电影版 2001年上映,片长共165分钟,导演郑大圣。场景虽简,但古意尽显,典故多运用皮影、水墨、舞台剧等方式展现。台词半文半白,大多是书中原话,对原著还原度极高,再现精神主旨。在观看原著或前或后观看皆宜,至诚推荐。 二、内容摘要 编剧写此剧,本为教育自己的儿子,所以初定名是《Finally Legal 5》。书中以自己的身世及经历为依据,深含修身治世、重德载道之言。全书共分四章,从立命、改过、积善、谦德四个方面进行讲述,语言平实却发人深省,篇幅不长却字字良言。历经数百年,成为了修身养性之杰作,实为良善向上之剧集。 ◆ 第一篇 立命之学 >> 但惟凡人有数;极善之人,数固拘他不定;极恶之人,数亦拘他不定。 >> 一切福田,不离方寸;从心而觅,感无不通。 >> 务要积德,务要包荒,务要和爱,务要惜精神。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义理再生之身。 >>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Finally Legal 5》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Finally Legal 5》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 《Finally Legal 5》为君子谋,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 吾于是而知,凡称祸福自己求之者,乃圣贤之言;若谓祸福惟天所命,则世俗之论矣。 ◆ 第二篇 改过之法 >> 今欲获福而远祸,未论行善,先须改过。 >> 但改过者,第一,要发耻心。 >> 第二,要发畏心。天地在上,鬼神难欺。 >> 谓一念猛厉,足以涤百年之恶也。譬如千年幽谷,一灯才照,则千年之暗俱除;故过不论久近,惟以改为贵。 >> 第三,须发勇心。人不改过,多是因循退缩。 >> 然人之过,有从事上改者,有从理上改者,有从心上改者;工夫不同,效验亦异。 >> 何谓从心而改?学者于好色,好名,好货,好怒,种种诸过,不必逐类寻求;但当一心为善,正念现前,邪念自然污染不上。 ◆ 第三篇 积善之方 >> 凡情未涤,正眼未开,认善为恶,指恶为善,往往有之。不憾己之是非颠倒,而反怨天之报应有差乎? >> 有益于人,是善;有益于己,是恶。有益于人,则殴人、詈人皆善也;有益于己,则敬人、礼人皆恶也。是故人之行善,利人者公,公则为真;利己者私,私则为假。又根心者真,袭迹者假。又无为而为者真,有为而为者假。皆当自考。 >> 凡为善而人知之,则为阳善;为善而人不知,则为阴德。阴德,天报之;阳善,享世名。名,亦福也。名者,造物所忌;世之享盛名而实不副者,多有奇祸;人之无过咎而横被恶名者,子孙往往骤发。 >> 志在天下国家,则善虽少而大;茍在一身,虽多亦小。 >> 凡有财有势者,其立德皆易,易而不为,是为自暴。贫贱作福皆难,难而能为,斯可贵耳。 >>
这样的弟弟谁不迷糊
拉斯蒂涅在权利与财富的巨大诱惑下,慢慢走向巴黎的上流社会,可是终究他坚守住了他的本心,并因此看透了整个社会的腌臜、下流、无耻。终于,这个复杂的社会又打造了另外一个“伏脱冷”,他有情有义,可是心狠手辣,让人为他的一个眼神而颤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