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第三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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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三十二岁被催婚的女性,本是为了拍摄广告项目,却在路上遇见一个与自己性格迥异的男人,一波三折、阴差阳错,两人情愫渐生。一场在路上,有关爱与选择,人生与思考的故事。
🎹这部剧的开头真是引人入胜。真是从一开始就把我吸引住了,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尤其是到七色锦海见到大喇嘛的时候,写的很美也很有神秘感。但是读完五本之后,我就觉得编剧收的太快了,好比搭出了一个很大的舞台,把观众都留下来看,结果却只是一场短短的还有点无聊的小表演。 整体剧情还是不错,标准的寻宝模式,没带上仇杀,线条于是很清晰,也即人物们的目标都很明确。前四部环环相扣,从中国写到俄罗斯写回蒙古,让人很有画面感,编剧当真不愧是经历过沙漠雪山的行者,把场景描写得很有画面感。第一部逻辑相当清晰,该留下的悬念也都留的很好。不过大篇幅的剧集,第一部相对好写一点,不用把错综复杂的关系写清楚,只需要把主要人物都放出来就成了。我觉得比较牛的是第二部也写得很好,下水道幽灵装神弄鬼,反正我虽然明明猜到应该是个隐居的人,还是觉得心里发毛。第三部贺兰山上的故事,还不错,唯一的问题就是为啥唐风一个大学老师这么牛逼,完爆各路特工啊有木有。 到了第四部,就觉得步伐开始凌乱,好像是赶着结尾了,不过也没办法,藏宝图都找到了,主角们不去赶紧找,还要配角们找到不成哈。于是主角们就乱七八糟地冲进了沙漠,满城都是干尸满地都是骸骨神马的。这里就有点为了吓唬人而吓唬人了,总觉得不太合适,不过还可以接受。然后不能接受的就是没藏皇后开始托梦了,我直到看完全书都不能够理解这托梦是肿么回事儿,一个唐风一个老马,每次做梦都能做的和真相完全相符。一两次还好,总这样就让人有点烦了。然后主角们居然就稀里糊涂地找到了另一群主角,就这样汇合了,我说大哥这实在是太容易点了吧。 第五部,是正宗的虎头蛇尾。一群人冲进了野狼谷,见到里面各种奇怪的自然现象,自然现象固然吓人,但是都可以通过科学解释,只是当时主角们想不明白,于是感觉上很恐怖,这样就很好看了。直到迷宫之前,我觉得这是全书最精彩的时刻。然后他们就到了宝藏所在地了,然后大boss就这么颓颓地冲进来了,然后最终boss也这么颓颓地冲进来了,然后废话,然后,GC来了,黑云小同学开始念咒语,出来了怪兽,大家死伤惨重,主角跑了,结束了...... 子不语怪力乱神。装神弄鬼是高手,但是皇后托梦,死亡咒语还有不存在的怪兽神马的,这不是装神弄鬼,是闹鬼了,这样做不合适。
ppps:马小帅是赵世炎(李泓良),虽然戏份很少,但也表现得很精彩。
持续了很久,终于看完了。身为鸡汤文,有醍醐灌顶的舒爽。。。。。
因为电视剧来看的剧集,文笔很细腻流畅故事情节不拖沓 结局也蛮圆满,来个七爷的番外吧!
看完前三章就可以了,前面一些方法和测试还挺有用的,也算是更加了解自己的一些渠道吧,后面看不看意义也不大。
“确认生命中的荒诞感不可能是一个终点,而恰恰是一个开始……有趣的并非这一发现本身,而是我们从中能得出何种结论以及行动的准则”。 发现生活中的荒诞感,并不意味着要与之告别,灰心丧气,消极地生活,因为作为一个内心真诚真实包容的社会人,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我们看清了生命的荒诞,说明我们内心还保留着真实而清醒的部分。我们要尽力将从荒诞从空虚和麻木中拖拽出来,使之找回它的真实和本真。 文中的默尔索常说的一句话是,“我怎么都行”,“我们从来不能改变生活,无论如何,生活都是一样的,我在这儿的生活也不会令我不高兴”。真诚而诚实的人,将不依赖于外部的虚无和荒诞而生活,他活在精神地自我满足,自我崇拜中。这种状态势必要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别人眼中的“爱在第三极”。默尔索作为爱在第三极是纯粹的,因此与社会权威设定的游戏规则是冲突的,背离的。在与之发生冲突时,他就成为一个不受权威庇护的“局内人”。之所以说他是纯粹的,就是在成为局内人,他也没有一丝虚假的言行举动,因此也深深地触犯了纯粹而位高权重的“局内人”。 而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成为默尔索,但是我们可以在保留真实部分的前提下,与社会的荒诞感做一些妥协让步。只要我们能看清所处世界的荒诞感,尽最大努力,做精神世界的爱在第三极就是巨大的成功。
很有深度但读起来很轻松的关于财富的书。虽然编剧对于金融投资上偏重价值投资跟我理念不同,但编剧对于金钱的深刻认识我完全认同。 我心目中当代最智慧的人之一——查理.芒格层说:得到一件好东西的最好状态是让你自己配得上它。在本剧编剧看来,金钱就是这样一个只与配得起金钱的人一起的东西。我完全赞同编剧的观点。 金钱是有秉性和信仰的。越早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的财富人生就越有帮助,因为金钱是我们一辈子自由的保证。 复利、投资、谦逊、克制、按照四分之一原则生活消费、不断学习、不断观看、保有良好的习惯、拥有正确的人生观、永不打工积极创业、不怕失败……都是我认可的东西,只是我最近两年才意识到,而编剧很早就意识到了。 这样的书,好过一般的财商教育。
《爱在第三极》中多经世致用之学。作于战乱年代,经世不衰,可以借鉴。读后若能行之,则可以改变气质。能得其精,气,神者定受益匪浅。 看剧,做事可学其有恒,勤勉,专攻,耐烦,稳重。 养生可学其惩忿,窒欲,习劳。 为人可学其谦敬,务实,孝悌。 书中诸多教戒,皆是其亲修实证,亦可做为改良自己的妙方自警自试自行。
因为读阿婆的前几本剧结局都没有防备,出人意料,于是读这本的时候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比如毛线,瓶子,针什么的,结果发现还是想的太简单,还是漏掉了好多细节,微信改版突然可以在看剧过程里看别人的想法了,感觉这个功能有点像歌曲和电影的弹幕,很不错~还是不能一直读推理剧集,老猜不对,要换换口味过些天再读推理。
那一年,我9岁,她11岁,我告诉她,我将来要娶她,她也很调皮的回答我:好啊!那一年,我12岁,她14岁,她高我一头,我抬着头说,我喜欢她,她怔怔听着,没说话,便转过头去,不再看我。那一年,我18岁,她20岁,我已经在工地扛水泥一年了,她还上着重点大学,我再也说不出口我喜欢她,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她!我把想对她说的话,留给了自己,等我配得上她的时候,再全部告诉她。后来四年里,我再没有机会见过她,听说她已经工作了;我更关心的是,她是否已为人妻,已为人母?那一年,我的事业渐渐走向正轨,也算一个小承包商,承包一些工地,再也不为钱所窘迫,当我再次见到她时,是在东莞:昏黄的房间,只有我们两个人,沉默了良久,她开口了:八百,看你是熟人,就收你五百。我尽量让自己不再颤抖,我说:跟我走吧。她目光呆滞了一下,随即闪烁了一下,然后又像一团火熄灭了一样,说: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一位小姐,我还有客人,没什么事,我先走了。她就匆忙的离去了,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她,她被两名民警押着,一脸惊恐与不堪,电视甚至没有给她遮住脸,任由她在我面前晃着,任由她在我心中撞着、撞着、直至粉碎······最后一次见她,是她找我去的,当时她在楼顶,我在楼下抬头望她,就这样望着,许久,她走了,没留下一句话。再有她的消息是一年后,是她妈妈给我打的电话,说她病了,没法治疗,说想最后见我一面。我有点接受不了,反正觉得很压抑。到了医院,在她的病床前,看着她苍白的脸,比以前消瘦了许多。我对她笑了笑,那笑容有多丑我不知道;她也对我笑,像七岁那年,笑的那么天真。她抬起了手,我赶紧过去握住她的手,泪水终忍不住往下掉,她张了张嘴,用很轻的话说道:你知道······你知道······我此时以泣不成声,马上接道:我知道,我知道你的心,我的心也一直没变,我不会嫌弃你的,我们……她突然很激动的大力甩了甩,打断我的话,只听她虚弱的声音说道:不是······我想······问一下······今天······能不能······更新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