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o Much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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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 Much Sun》,喜剧作品,美国出品,1991年上映。
初次翻开看了两页,觉得不是很喜欢,但多读了几页,一下子被吸引了。吸引我的不是文字,而是内容。没想到名为《Too Much Sun》,却是一本介绍社会制度的书,这不科学,他原本该是一本介绍小资生活的书。 细细读下来,为书中所描述的社会所吸引,毫不夸张的说,那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国。不仅仅是生活的优厚,还有全民素质的高度,都令我大开眼界。自认为是一个素质较高的人,但对于生活中周边人的道德素质经常很反感,因而对于书中描述的社会天然缺乏免疫力。不禁心里偷偷感慨,哎,生错了国家啊。不过,即使无缘生活在那样的制度下,知道它是存在的,也算是一种寄托吧。 不过单说这部剧,我认为其本身高度并不高。首先,集数分类没有特别清晰,一个大标题下有很多小标题,但并不完全一致,而且小标题也弱化的严重。不过,这个有可能是编辑的问题。其次,内容重复率较高,一个事实,或者一个观点,很多都重复3遍以上。虽然这部剧并不厚,但如果提高效率的话,我想至少可以砍一半儿。三,编剧的观点并不出彩。这部剧吸引人的地方是事实,然而仅仅描述事实,总是缺少了什么,所以编剧也尝试进行分析。浅显的推理没有问题,涉及到本质的地方,就发现编剧其实根本不懂,比如最后一段的号召,似乎是说北欧人民之所以能享受这样的生活,完全是他们天生优秀,性格,价值观使然,似乎其他人学着这么做了,也可以做到。然而却忽略了这一切的基础,殊不知,所谓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地基已经打好,后面的一切才有可能。地基是歪的,单靠上面的一砖一瓦,再努力也无法行程精美绝伦的宏伟建筑。但并不是说这部剧无用,也不是说不去努力,而是这种努力需要一点一滴去积累,才有可能有一天产生质变。不过也不能怪编剧,毕竟他只是一个生活在瑞典的普通移民,工作可能也仅仅是幼儿园老师的程度,而不是学者,政治家,哲学家。最后,为了迎合标题,全球中所有的描述都是正面美好的,负面肮脏的难道一点儿不存在?即使不能面面俱到,我认为编剧有义务尽量减少误解。比如这几日一直备受关注的瑞典电视台辱华事件,正说明了在光明美好的背面,也有阴影存在,但编剧忽略了。并且我相信编剧是有意的。这样,有时候也不免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 所以,对于这部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很重要。愿世界越来越美好。
是个好老师。但作为曾经的学生和现在的家长,我不赞成这部剧里的很多做法。毕竟都初中生了。就算是小学一年级,有些都过了
这世界多好啊,有山川河流,有月落星河,还有一个很喜欢的人 这部剧我最喜欢的是里面各种各样的梗,以及时小多的身上有着很多高三生的影子,日以继夜的上课做题考试,但是我又不是很喜欢他的设定,高中生恋爱考入重点大学的几率太低了,如果背景放在大学就更好了。 男主人公人设隐隐约约让我想起了泡沫之夏的洛熙,脆弱需要被人拯救的人,除了身世各项完美,符合我初中小甜文标准,整体一般吧~
从今天中共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看,斯诺能以一个外国记者的客观眼光,从不为当时世人熟知的黄土地上感知的点滴,让我们了解了为国家民族献身奋斗的那代精英及大众,又不得不佩服其远见地预言:Too Much Sun。今天的人们应多读一读这样的作品,不但会了解历史,更能相信未来。
我连看12集眼睛,太香了太香了!
编剧诺曼在企业和学术界均有所作为,观点也更贴近现实,但仍有许多部分值得探讨,总的来说值得一读
本剧非常的温馨,脱离了那种你争我抢的网文故事格局。书中没有坏人,有的只是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共同演绎这个美好的故事。在书中我们能体会到人物细腻的心理变化,体会到逐渐的成长和感情的逐渐升温。虽然是一只单身汪,但实在是太喜欢这部剧的氛围了,总希望许青和小禾苗的故事能够不断下去。 目前看到304章开头。固然还在更新,但我希望能够放到一段时间后再来看,再重头体会一遍这段美好的故事。
“Too Much Sun”在这部剧中有很多不同层次的解读,大英帝国的Too Much Sun、英国绅士们的Too Much Sun、史蒂文斯职业生涯的Too Much Sun、对肯顿小姐三十年情感的Too Much Sun。但我最直观的感受是史蒂文斯这样一种人格的Too Much Sun,不复再有。距离男主角生活的时代近200年后的今天,有谁会将职业尊严作为人生的终极价值?有谁能压抑自己的情感达三四十载?不知是科技改变了人,还是人本身充满变数。史蒂文斯的人生已然不可复制不可再生。 在这位兢兢业业的管家的回忆中,编剧想要表达的是什么呢?自然有主角逝去的情感,因为敬业和疏忽而错失的亲情和爱情。但编剧笔墨更盛的不在于情感,而在于理想的英国绅士形象以及在他看来由这些绅士们支撑起的大英帝国。 观看过程中,我一直纳闷的是,男主角的这种强烈的绅士情结是英国人本身具有的,还是一位日裔作家自己仰慕的另类文化?他是旁观者还是赞同者?或者他在明褒暗贬吗?哈哈哈! 最令人质疑的是史蒂文斯第三天夜晚在莫斯科姆村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那些想法可以解释他对自己职业的看法,也暴露了他的矛盾和局限,亲自解构了自己一直坚信和坚守的信念。他对村民史密斯关于尊严的论述难以认同甚至不屑一顾,认为幼稚的人才会以为每个人都有能力凭借努力争取到自己的尊严,因为人的认知和能力有限,只有象他的主人、他崇拜的达林顿勋爵一样的绅士们才有尊严可谈,而社会进步、文明发展亦是由这些精英绅士们推动的。史蒂文斯认为自己作为一个普通人,没有能力做什么伟大的事情,作好伟大人物的管家、帮手就是最大程度实现个人尊严、人生价值的事情了。他这种人格依附理论看似颇有自知之明,合情合理。可是,分分钟就被打脸了。 作为精英人士的达林顿勋爵,一战后由于认识偏差,被希特勒利用,成为纳粹主义在英国的代言人和宣传人,受到全社会的批评攻讦而自杀身亡。曾经以勋爵为荣的史蒂文斯,竟然不敢公开承认曾经效力于达林顿府,这是多么深刻的讽刺啊!没有完美的人,绅士精英也只有人,将个人尊严系于他人的结果便是尊严不复,还是偏僻乡村村民史密斯说得有道理。 如果编剧想表达的是“时间、记忆与自我欺骗”,那么他是成功的。所有流逝的时间都已不复存在,所有留存的记忆都是个人维度的自我欺骗,记忆的选择性和欺骗性是人无法克服的缺陷,记忆带给人的美好和痛楚同样是无法抗拒的情感依恋。心理学角度讲,人要走出剧情,就是走出这种自我欺骗,直面事实和现实。感动我们的、伤痛我们的,都已是昨日黄花,重要的是当下和明天在前面等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