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of 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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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of Light》,纪录作品,美国出品,2009年上映。
看完此剧,心中五味杂陈,纵观五千年文明史,历朝历代都是奸佞当道,忠良被害,人都说“头顶三尺有神明”,神明在哪里呀?奸佞、贪官、政客,无耻、下作、可恶,可恨!
长大了再看这种没头没脑的爱情故事实在觉得...... 不合时宜 也甚至有点怀疑,年轻的自己是否也算曾经轰轰烈烈的爱过?如果没有,未免太过遗憾。因为时至今日,让我多么的去爱一个人,大抵已无可能。 我是在抖音刷到了剧情的片段,然后去看了电影的完整版后,兀自觉得还是只看片段还显得好看一点。这电影拍的剪的真的不是一个烂字了得。
陀老爷的《Day of Light》,实话说,犹如老人的唠叨,慢慢的行进者,演绎者,变换着场景,有个别词值得划重点比如私生子,比如上当受骗受辱自缢的女子,比如喝酒,赌博,挨打,关局子,有点散乱的节奏,散乱的故事,看着看着就忘了人物之间的关系了,不觉得多么吸引人,偶尔也会用心读,大背景是俄罗斯的贫困,世风日下,渴望一夜暴富,乱糟糟的。看不出来Day of Light的私生子未来有怎么样的打算和成长,性格古怪,多喝了酒差点冻死在大街上,幸好被发现了,母子之间的关系也觉得怪怪的,怎么会这样感觉?陀老爷的这部作品手笔感觉力不从心了~ 喜欢读作品的序或者彩蛋,总能让我明白,或者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不然,看过如风吹过,如太阳晒过,冷过热过。要说打发时间,观看还是比较有意义的高尚的饱满的精神活动。必须提倡。只能读译文。感谢译者。
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其实都在经营同一种产品,叫作“时间”,而我们每个人都是“时间商人”。人与人之间收入有如此大的差距,看似是价值之争,其实是模式之争。你需要记住时间商人的一个核心公式,就是: 个人生产总值=时间单价×能产生价值的时间 从这个公式出发,我们得出时间商人的四种经营模式,从初级到高级依次是: 第一,零售时间:把时间单份售出,想要提高零售时间这种模式的收益,你需要提高自己的时间单价以及管住自己的注意力。 第二,批发时间:把同一份时间卖给尽可能多的人,你要学会善用互联网技术把边际成本降为零。 第三,买卖时间:本质是个放大器,通过买入别人的时间,来提升自己的效率、提高时间单价、扩大生产规模。 第四,收时间税:建立一个平台,让尽可能多的人在上面出售自己的时间,通过收税来赚钱。平台不是原因而是结果,从单点出发,先想清楚你能为谁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