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tranger's H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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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ranger's Hand》,惊悚作品,意大利,英国出品,1957年上映。
与其说是在讲演讲力,还不如说是编剧分享了一些好用的逻辑框架。适合迈入社会的新人做入门学习。
“着实地觉得自己很没用,尽管这么说,但在内心某个角落里,我还是期待自己能有某个长处” 马里奥·苏狄特用极其细腻的文笔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女性的内心独白,纪伯伦在他的诗集《The Stranger's Hand》中写道:当两个女人交谈的时候,她们什么话也没说;当一个女人自语的时候,她揭露了生命的一切。 在长大成人之前,我们怎么挨过这段敏感脆弱的时光,可是成人的时点又是哪里呢?这些烦恼都不时扰动那个不安的自己。 我等待的是比这一切都来得更加温实、明煦,更加美丽的东西。是什么,我不知道。或许,是像春天一样的东西?哦不,不对。是翠叶?是五月?是淌过麦田的清水?——还是不对。哦,尽管这样,我仍在等待,满心欢喜地等待着。人流络绎不绝地从我眼前经过,但既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我揣着购物篮子,身体微微颤抖着、一心一意地等待着。 我们等待着,渴望着美丽的自己,可什么是美丽呢? 前阵子翻词典查了下“洛可可”这个词,它的含义是一种装饰风格,徒有华丽的外观,内容却空洞贫乏。我不禁发笑,这是个绝妙的解释,美难道还需要什么内容吗?纯粹的美丽,都是无意义、无道德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我才喜欢“洛可可”。
都不记得了,怎么知道不会? 连是否爱过都忘记了,凭什么确定不会做那些?
“评价变革好坏、成败的唯一标准是:是否促进了公司生产力的发展。”
从新疆棉事件开始,抱着想了解事件背后历史脉络的想法翻开此剧,此后便断断续续稀稀拉拉读完此剧,本以为没记下些什么,翻看笔记的时候才发现,哦,原来真的没记住些啥 本剧从古代的棉花种植开始,穿越欧洲创造的三个“棉花帝国”时期,一直写到20世纪棉花产业重返亚洲时结束。在本剧十四个篇章中讨论了诸多问题,但其核心问题主要有三组:(1)棉花为何在过去三百年中成了世界经济中最为成功的一种商品?(2)发端于欧洲的资本主义为何能够借助棉花而生长成为一种全球性经济体制,不仅制造了当今世界经济的南北大分流,而且还不可逆转地改变了大多数人类的行为方式?(3)棉花经济与全球化的关系是什么?棉花经济的全球化是如何发生的?推动它发生和演变的动力和机制是什么?换言之,贯穿《The Stranger's Hand》全书的是三个关键词:棉花、资本主义和全球化。 不得不说,编剧从世界史观的角度论述更为宏观、综合,多视角的讲述使人有抽丝剥茧之感,一步一步揭示了棉花这种单一的经济作物如何将世界链接,更作为主角之一推动了世界制度和变革。棉花帝国的不断改组,从地理位置到劳动制度,都指向资本主义的一个基本要素:不断适应的能力。 看完之后更感觉到“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和“风水轮流转”这两句。历史大潮不可逆,如何顺应时代风潮抓住历史机遇获取发展和利益?这恐怕永远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历史命题。 so,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非常不错的一本剧,书里有不少精彩的比喻。但愿通过冥想,保持持久自然的既专注又轻松的觉知。
The Stranger's Hand,虽血色,但到底是浪漫,不是现实,或者说,是一种理想化了的现实。 我爸最喜欢的电视剧之一,小时候跟着一块看,半懂不懂的,除了觉得钟跃民这帮家伙特别能侃之外,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剧中的陕北民歌了,唱的真好!婉转动人,气势雄浑,滚滚黄土气息扑面而来,常常是边听边唱,虽然一开口就唱出了山路十八弯的味道。此外,还有片尾曲中刀郎那苍凉的音色:“流浪的人请问你来自己哪里,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 但凡电视剧差不多的,原作不会差到哪去,然而老年心态作祟,对于钟跃民永远“在路上”的生活已经失却了以前的热忱,试图辩证地考量其中的悲欢忧喜。无疑,这是个喜欢折腾的男人,干什么都在行,插过队、当过兵、卖过煎饼、当过老板,当然也拍过婆子,人生于他而言,在于过程,追求的只是新鲜感和乐趣,这种洒脱不羁、说走就走的个性,真是可爱极了。这家伙,一辈子走南闯北,情爱不断,打眼一看,好像生活真的由自己做的了主似的。(咦?突然想到了大冰)这种人有点像爱情,抓不住,又挠得人心头痒痒的,叫人快乐,也叫人忧伤。可是这种生活背后是什么?是不是同样值得玩味?在这一点上,编剧显然有宠爱主人公之嫌,全书基本上讲的是北京大院孩子的成长史,但笔墨游走之处,也触及了奎勇、曹刚、满囤这些苦孩子的命运,钟跃民身上看不到的一面,在他们的生活里清晰地呈现了出来,不管是眼前的柴米油盐,还是深夜的不眠之痛,被生活撕扯的痛楚无时无刻地不在蚕食着他们的生命:卧病在床的老母亲、高低不等站成台阶样的弟弟妹妹,以及怀里不喜欢的女人,人生像是上了发条的钟表,一刻都不能停歇,你不能倒下,甚至死亡的姿态也得是站立的,穷人的人生,是不属于自己的,他们善良、忠实,一辈子勤勤恳恳,所求的无非是家人过的好一点,可是他们辛苦了一辈子,换来了什么?满囤被命运所食,奎勇得了肺病走了,曹刚成了碰瓷的,赖于钟跃民的接济才爬出了贫穷的泥潭,人生再怎么努力都不免是一场虚空,就像吕纬甫口中的苍蝇,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丑恶一点的,如罗芸,袁军半死不活地躺在病床上,作为女朋友,该做什么她自己心里没点逼数么?可是她又做了什么?周晓白帮了她,她竟在领导面前说人坏话,所图的只是上大学的名额,这才是生活的真相,编剧无意解剖人性,只是点到而已。反观钟跃民,他的生活虽然也是磕磕绊绊,但基本上是一帆风顺的,设想如果下乡时没遇到父亲的警卫员,失意时没撞上李援朝,他还是如此光鲜亮丽么?我的答案是会,虽然成色会打点折扣。编剧是认同阶级观的,袁军、周晓白、李援朝这些大院里的孩子无一不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来说,跃民与奎勇的区别仅仅在于跃民的父亲身着军装,而奎勇的父亲是个农民,跃民之所以能够随心所欲地走向远方,跟父亲的健康有着直接的联系。然而编剧通过郑桐似乎又在告诉我们:个人修为同样不可忽视,投胎不是件技术活,但努力总是没错的。 总得挑点刺:一是传统剧集里“无巧不成书”的手法用的太多太烂了,哪有那么巧的事儿?下乡巧遇父亲的老战友,参军巧遇张海洋,无路可走时巧遇李援朝,酒会上巧遇祖籍日本的玩伴儿(叫什么记不住了),出车祸遇到柳建国,甚至巧遇秦岭,这一点最不能忍受,如果是我写,我偏不让钟跃民得到秦岭,如同祥子,谁都得有一辆怎么努力也买不到的车,钟跃民也不例外,秦岭一旦被得到那就不是秦岭了,钟跃民追求的其实是另一个自己。二是编剧用女人衬托出了钟跃民,但也用情色侮辱了他,遇见秦岭那会儿他正是人生旺季,十几年来他一直在找秦岭,可是找到之后也没怎么当回事,与她交往的同时也在跟好几个女人厮混。三是语言基本纯熟,对话写的嬉皮利落,但有时套话太过,书面语过浓,读来有生涩之感,与全书明
这不就是东野圭吾名作《The Stranger's Hand》里一切悲剧的源头吗?贫穷的单身母亲,为了生活,不惜出卖女儿雪穗……
这是目前为止,读到收获最大的一本心理学方面的剧集了。首先,同感力、观察力、洞察力、沟通力等这些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其次,更加了解心理咨询的重要作用;最后,没想到哈佛大学的心理学都这么厉害。
《The Stranger's Hand》无疑是一本绘画的秘籍,除了一些专业的绘画技巧之外,文中的一些理论,思想同样适用于其他,比如摄影,音乐等,艺术是相通的,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其实所有艺术,都必须透过媒介传递;所有情感与想法,都必须要靠操控媒材的技巧去演绎,无一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