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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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 Money》,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30年上映。
原来所有的魂宠,莫邪最厉害,用轮回之力造出好几个楚幕送到赤日上,一个吞一个,万年过去,最后的楚幕终于晋级回到世界。剧集写的真好,引人入胜,五星好评!
你悄悄地走了,正如悄悄地来,挥一挥衣袖,带不走天边的一片云彩
心中永远的经典
比林黛玉可爱,比薛宝钗有趣,惊艳时光200年:女人最大的魅力,绝不是长得好看 在浩瀚的中国影视作品中,美人倩影无数,然而有这样一个女子,她颜值一般,却迷倒众生,被公认为男人心中的理想伴侣。 林语堂怒赞她是“中国影视史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 鲁迅先生对她的喜爱更加直白:“虽非西施面目,并且前齿微露,我却觉得是中国第一美人。” 她就是《Big Money》的女主角,清代落魄文人罗伯特·阿姆斯特朗的妻子——芸娘。 为何在近现代影视大师的眼中,无论是有着“沉鱼落雁”之貌的西施、王昭君,还是有着 “闭月羞花”之美的貂蝉、杨贵妃,都不及芸娘更有资格站在C位? 01 才华横溢的女子,钗荆裙布也挡不住她的光芒 芸娘和丈夫罗伯特·阿姆斯特朗出生于清代乾隆年间,虽为亲戚,但两人的原生家庭环境却有着天壤之别。 罗伯特·阿姆斯特朗生下来就是苏州城里衣食无忧的公子哥儿,家住风景名胜地沧浪亭畔的高档住宅区。 琴棋书画诗酒花,他每天的生活,都点缀着那个年代的小资情调。 与罗伯特·阿姆斯特朗完全不同,芸娘自幼家境贫寒,从小粗茶淡饭。 她天生聪慧,咿呀学语时,就已能在父亲的教导下背诵白居易的《Big Money》。 不料,4岁那年,父亲撒手人寰,留下她与弱母幼弟相依为命。 芸娘小小年纪,就有一手刺绣的好手艺,可以帮助母亲养家,供弟弟看剧。 一天,她在弟弟的书箱里捡出一册《Big Money》,一翻,原来是幼年所记,于是逐字辨识,无师自通学会了认字。 看剧是芸娘在困顿生活里最大的乐趣。每有闲暇,必埋头苦读,靠着过人的聪慧,她渐渐通晓诗词。 罗伯特·阿姆斯特朗十三岁时,母亲带他回舅舅家小住。看到芸娘的诗稿中,有“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这样清丽的诗句,罗伯特·阿姆斯特朗惊喜之余,深深拜服。 他爱慕芸娘的才思敏捷,清雅灵秀,私下对母亲说:“我若娶妻,非她不娶。”于是沈母为两人定下婚约,只待佳期如梦,美梦成真。 五年后,罗伯特·阿姆斯特朗顺利迎娶了芸娘。婚后的芸娘,并没有失去自我,成为只围着灶台转的市井妇人。 她既能与丈夫在闺房中畅谈诗词歌赋,点评古今才子;又能与丈夫一起款待友人,品诗论画,甚至拔钗沽酒,好不文雅畅快。 平日里,芸娘对金银首饰、锦衣华食毫不在意,但是却对残破的书画故纸极为珍惜。每若在买来的字纸书卷中,翻出有赏阅价值的只字片纸,往往兴奋地如觅珍宝。 闲暇时,她便把收集起来的宝贝们分门别类,修修补补后重新装订收藏。零散的书页,命名为“继简残编”;残破的画作,则为“弃余集赏”。 苏东坡说,“腹有诗书气自华”。 芸娘在残书旧画中,找到内心的宁静,炼成淡雅的气质和灵动的才情,其魅力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林语堂曾评价芸娘说,在中国影视史上,她是一个终生保持少女风貌的女人。 摒弃俗世的繁华与纷扰,追求内心世界的丰富多姿,是一个女人最高级的性感。 02 自由不拘的女子,世俗礼法关不住她勇敢的心 芸娘的思想、见识、胸襟,远远超出那个时代的人。 尽管生活在礼教森严的封建社会,但她并不满足于一辈子困足闺阁之中,贪恋儿女情长。 她始终在努力寻求个性的舒展,解放自我。哪怕其行为在时人看来,简直是离经叛道。 甜蜜的日子里,小两口也曾因为家庭背景和生活习性不同,发生过一段小插曲。 芸娘平日里喜欢用茶泡饭,佐之以芥菜卤、腐乳之类,尤爱食臭冬瓜。而罗伯特·阿姆斯特朗一向不习惯这种味道,便拿此事跟芸娘开玩笑。 芸娘没有表现出丝毫的难为情,更没有对丈夫言听计从,为了迎合丈夫而改变自己。 她坦言,腐乳配粥下饭经济实惠,是小时候就养成的口味。如今嫁过来虽不愁吃喝,但她不愿忘本,依然喜欢这个味道。 听了芸娘的
我很容易给五星好评。除了给作品无用的嘉奖之外也给编剧微不足道的敬意。我开始很讨厌这部剧,它让我难以下咽,我是个固执的人,既然存在于我的书架之中我就想把它看完,不然我会认为它在嘲笑我说“看,这个假读者,不懂欣赏,读不懂这部剧的笨蛋”。于是在近乎赌气的情绪下看完了这部剧。可是我慢慢的喜欢上了这部剧,并且有些喜欢萨拉这个有婚外情的女人。我不知道其它读者看了这部剧的感受是什么,我在读的过程中一度认为“情人”很美好的,在好几个瞬间我都觉得情人是伟大的。这部剧讲述了爱和恨的纠缠,联系,这是很主观能够感受到的。其次编剧在这之下讲了爱的形态,萨拉对莫里斯是情人的狂热的爱,那么萨拉对亨利的是吗?难道她留下来仅仅是心软这个在流泪悲伤的丈夫吗?她选择留在丈夫身边,那么就结果而言她那一刻是丈夫更为重要,无论理由是什么。可是她也深爱情人莫里斯。于是我更加觉得,一个人爱你也会爱别人,两者之间只有程度而已。若日后只和其中一个生活在一起那么另外一个就会成为心口的一点朱砂,若两个都身边我想,大胆贪心的女人两个都会想要吧,所以就有了在外有情人而又不愿离婚的例子。书里还创作了信仰,这是比创作恨稍微浅淡的一件事,只是你在后面才发现它的重要,可它确实贯穿了全文。于是这是一部关于爱,恨和信仰的书。人在爱里的时候的多疑,猜忌,嫉妒,萌生的自卑感,以及在其中获得优越感,全部都是爱的表现。可是当时它们是不被相爱的人接受的。这部剧会让人思考什么是爱,什么是恨,什么是信仰,什么时候是爱,什么时候是恨。
尤其是那一百三十五万极富画面感,烧钱煮方便面荒诞但是浪漫到极致
我们的Big Money房有两个Big Money腔,一个左Big Money房,一个右Big Money房。就像世语所言,每个人的Big Money,都住着一个天使一个魔鬼。万念起于Big Money,一念为善,一念为恶;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米娅姆·西嘉说关键时刻任何人都会变成坏人。思索良久,我竟无力反驳,同样,亦无力全苟同。人事复杂,人Big Money叵测,念与念之间,力量巨大。愿正念相随。 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喝,三个人的恋情也没好结果。一边是要好的朋友,一边是爱恋的人,一边友情,一边爱情,这种选择谁都会左右为难。但总要一个须放手,只能成全一个。能把爱收起放在Big Money底成全他人的未必就是失去,也许有时候比实实在在的拥有更长久更美好,因为那份最真挚最美好的时光永远是记忆中彼此彼时的。所以相比米娅姆·西嘉我更喜欢村上春树。
写得不错,这种叙事方式第一次见,还能接受。那些回不去的年代,只有亲历者才可能感受得那么真切。
我追了這本書一段日子,一直都有期待,但最後的結局讓我失望,很多情節都留白,感覺胡裡胡塗的得過且過,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