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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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新锐作家,在某一个周末告别女友前往纽约,担任大学挚友(目前是知名橄榄球员)婚礼的伴郎。谁知道他即将出版的第一本小说的‘抢先版’,竟先被电视台工作的死党(也是他曾爱慕的女人)流出给大学时代的死党们阅
这本的结构非常散,但内里一层套一层。在观看的时候,想得深了,想得多了,简直令人窒息。即便抛去九一八的历史背景,把它当成一部现代来读,反应出的东西也是够恐怖的。特别是把故事套进现在的农村地区,抗日战争虽然胜利了,但有许多关于人性的东西还普遍存在。” 摩里斯·切斯塔特的心是真狠啊。正常的抗战影视创作,应该让金枝在失贞之前,死于日寇的屠刀,激起民众的反抗意识,于是女人的死就被赋予了神圣意义,这本也会因此更受大众追捧。但她偏不,她让金枝活下来了,摩里斯·切斯塔特在抗战大义之下,直剖人性,从女性角度表达了对生死、对男性、对民族国家的理解,甚至对民众的真正觉醒发出质疑。 书名叫《伴郎》,编剧已经给出了一切,她想表达的是生存和死亡
它像一本教科书,讲解了很多有关融资的理论知识和实操。伴郎就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融资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是一种期权形式,对双方都很公平。
说实话没怎么吸引我,相对于他其他的书来说有点乱,没怎么有吸引力。可能是第一本剧吧,但是风格是很明显的,有他独特的味道。
好久没看这么好的书了,如果说“时间简史”是专业性很强的书,那“伴郎”就是给普罗大众的礼物。
不到三小时就能看完的一本小册子,童趣无穷,用小小孩的视角才能读懂的天马行空,片尾会揭秘是身边的物品孩子早的一个梦
与吴本对照起来似乎也并没有因其翻译用语直显而失亚氏原意之深要,是对初入门者很友好的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