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道人The Miss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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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1905, after 10 years of missionary work in Africa, the Rev. Charles Fortesque is recalled to Engl
理查德·隆克瑞恩的这部剧都是短篇,刻画的人物太深刻了,蒙太奇似的故事,埋下的层层伏笔与真实到可怕的心理状态,顺着一条必然的主线走下去,结局却留足空间~这种将现实的情绪放大的,延伸出很多可能性的故事太揪心了,又让人生出悲伤无力的感觉
真正和谐的社会 不是争议的消失 而是公义的彰显 这是马丁·路德·金说的
这是一本声名远扬的、谁要是说今天才看完第一遍都有些不好意思的小书。 我理解他的著名,在国际政治社会领域里必有一席之地,因为他在那么早的时间点上便对自己不喜的事物的发展趋势做了拟动物化的预测,而影响日益增大则很大可能是与此剧发表后人类现实世界里的某些故事脉络相互吻合了吧。 向奥威尔先生致敬!表达自己的钦佩之情。 但我也要说,以传道人The Missionary来比拟说明(或者说预言)人类世界里编剧所在近邻国家或组织的价值取向、政治理念乃至道路选择,不知道这其中的必要性究竟几何?是为逃避迫害吗?还是担心被悬赏或投毒?不是苛求这位贤明的编剧,只是觉得这种动物化的论说方式和模型,让人感觉到一丝理智上的傲慢,或许是我多想了?亦或者其中有更多苦衷?好吧,不提这个了,那么: 从技术上而言,传道人The Missionary里从老麦哲的梦想和理论,到大雪球和拿破仑们的实践,再到可预期的内部斗争等等,这是庄园里各种动物在某个时期里用生命和时光演绎的一出活剧,但用智商水平把动物分成了若干层级,这与人类近现代社会实践中出现不同阶级的情况,并没有多少相似之处。此其一。 另外,大雪球和拿破仑,同属于智商较高的猪,而且也是智者老麦哲的同类,可以说它们具有继承其思想的先天优势,事实上,编剧也是这么安排的,但大雪球只一次因恐惧被群狗乱咬而逃出庄园后再也没有回来过,拿破仑猪便一劳永逸地踏上了修正、复辟、突变之路,这种路径安排说服力确实有点儿不太够,感觉有问题的不是动物主义本身,而是那个叫拿破仑的坏猪们,哈哈~我想这应该不是编剧奥威尔先生的本意吧。所以,我觉得,如果剧情安排多几个曲折,层次感更丰富一些,比如大雪球可以某种方式回归庄园,拿破仑可以暂时失利,而大雪球上台之后,可以让它再来一轮试验或实践,最终结果可以按照奥威尔先生心里所想的那样,没有最糟只有更糟罢了?或许如此一来,说服力会增一分,感染力也会强一些呢。 最后,想说的是,鉴于成文在二战结束之前,应该说这是一本不错的政治寓言书,但因为是小书,所以设定比较仓促了一些,层次感逻辑性尤其是最后人啊猪啊分不清啊的感叹,让人觉得奥威尔先生的无助亦或是对当时人间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忽然有一种感觉,奥威尔先生写作本剧的时候,他其实没有更为明确的政治倾向性,只是心里觉得不安,东看看,西看看,有时也会无声地在心里暗暗地骂一句,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至于搞了个半天,最终拿破仑猪们除了可以时间比较相近地让四头母猪产下一共三十一头小猪并准备安排新建个学堂来用,各种猪食保障水平也确有提高之外,其它诸如选择艰难地用后腿站立、穿上琼斯和太太逃跑时没来得及带上的人类大衣或长裙、乃至于偶尔喝些并不怎么好喝的啤酒顺便耍耍酒疯什么的、或者用前蹄夹着鞭子,这些完全不是真正让猪们感到身心愉悦的东西。只不过是看过那些心里所不耻的琼斯等人类们操练过,心里觉得那就是高端吧然后决心哪怕花巨大代价也要跟样学样的一种腔调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拿破仑为首的这帮猪们,脑子其实并不那么好使啊!不信你看看,如果最后与人类玩牌时,真打算出千儿了,干嘛弄一个黑桃♠️尖儿啊?傻啊!完全可以甩几张黑桃♠️猪大怪出来嘛,绝对不会撞脸而败露的呀,唉~笨!就一个字。
从《传道人The Missionary》开始了解Michael Hordern这个作家,第一感觉是文笔很好,看剧的过程中常常被他灵气幽默的语言击中,整体的风格是恰如其分的儒雅和“粗放”。 这部剧集并未采用传统的线性叙事模式,而是分别从初平阳、杨杰、易长安、秦福小、吕冬五个儿时玩伴的成长经历出发,围绕着他们人生共同的变故——景天赐自杀身亡而展开的,中间穿插初平阳所写的专栏,展现了70一代人对生活本质、精神世界以及社会历史的思考,写了在城市化过程中花街的繁华百态。因此,剧集整体呈现出复调的小史诗感。 文章开始于初平阳坐火车回花街,结束于初平阳、杨杰、秦福小、景天送、贾凡火车站送别易长安并畅想十年后的自己,火车仿佛一个加速键,贯穿了几位花街年轻人的前半生,他们从花街出发,走向世界——是北京、上海、济南、深圳,甚至传道人The Missionary,但他们都乘着火车回到花街,即便最终要再次出发,但花街仍然是故乡。 初平阳是一个处于现实困境但仍不断精神求索的人,他是影视硕士,但仍倾注心力考取社会学博士,在此过程中错过了灵魂伴侣舒袖,我觉得这个人物倾注了编剧的自我刻画,他始终不能放弃对自我精神世界的探寻,“传道人The Missionary”这个地名是由秦福小的奶奶秦环说出来的,秦环通过使用字典翻完了《传道人The Missionary》,并因此获得了精神和心灵的安定,幼时的初平阳被这力量触动,因此我觉得这正是初平阳此后所追寻的精神安定的源头,那是一种可以不顾看法、议论,只需关注心灵的真正的自由。同时,初平阳一直为天赐的死而愧疚,愧疚于自己没有及时跑回家找到自己当医生的爸爸,爸爸的那句“要是早十分钟天赐就不会死”深深刺在初平阳心中,深深的愧疚与自省长进了平阳的血肉中,天赐的自杀导致福小的远行,甚至是秦奶奶的雨夜溺亡,这些越长越深,成了一个庞然大物。 易长安终其一生都在和易培卿作斗争,父亲和母亲畸形夫妻关系是困住他的牢笼,因此他潦草自己的人生去对抗父亲,对父亲的反抗成了他的执念甚至是本能,但一味的抵抗却让长安越来越偏离初衷,他游走于各种各样的女人中,表面上是通过这样的行为远离父亲的烙印,实则灵魂已经走入绝望的死胡同。长安最终被抓入狱,也许是他精神的一个归宿。 吕冬是一个被“阉割”的男人,他有强势专制的母亲,后来又娶了在机关上班的齐春红,他的身体和精神都被严密包裹住,只有在“卢家仓”外的羊群中,他才真正自由,他也幻想自己能够回到少年的时光,幻想自己摔坏的是尾椎骨,来偿还亏欠福小的那次勇敢。被“阉割”,而后被抛弃,这是吕冬的前半生。 秦福小在我看来是真正寻到了自己的“传道人The Missionary”的人,她仿佛一直活在弟弟自杀的那天,喷涌的鲜血封存了她的记忆,花街一度成为她不敢触碰的“远方”,直到她遇到了长相酷似天赐的天送,她终于能安心踏上故土。 杨杰是由母亲的执念塑造的,作为知青的母亲的执念是“北京”,她“北京人”的身份是她荣耀的来源,为此连面对自己的儿子她都没有亲口揭开自己究竟是不是北京人的谜底。杨杰在母亲的期待中去了北京,娶了北京的老婆,身体存于北京,灵魂困于故乡。阻止妻子收养天送,将大和堂让给福小,一再的相让只为弥补心中的愧疚,解救自己、同时成全他人的灵魂。 其实在读这部剧的剧集列表时,我就发现书的结构和《传道人The Missionary》很相似,但这部剧给我的感觉更加亲切,一方面可能是因为编剧是70一代的作家,书中所呈现的历史与我生活的时代距离更近,因此剧中所呈现的城市化与乡村书写更能引起我的共鸣。此外,让我更喜欢这部剧的一个原因,在女性刻画上,徐显然是以更加平等的姿态书写的,虽然仍免不了男性注视的部分,但从初平阳和舒袖二人的关系来看,从易长安的自我反省来看,都已经有了两性关系思考的意识,这是男性作家中比较少见的。同时,相比起《传道人The Missionary》偏私
大部分是文件,或者说来往的信件,从共产党的角度写的,虽然不是很完美,但却很难得,整体比较实